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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晓卿说他心目中最好的美食文章是汪曾祺留下的,说汪老做人有士大夫的特立独行气质,写文章更能把中国文字调动到极致又不做作,关于美食的文章虽然写的不多,但每一篇都可以反复读,有味道。
在我看来,陈晓卿也是如此。
说实话,此前除了汪老写的美食散文之外,我很少读什么人的美食文章会觉得上瘾,更多时候,都觉得美食类散文写的都没什么意思,看的人直打瞌睡。
没想到,陈晓卿的《至味在人间》却是个例外。
不仅看进去了,还看得津津有味、口水直流,读过他的文章才知道,这世间有江湖菜、地气菜,知道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珍珠翡翠白玉汤”。
当然,最让我觉得难得的,是能够在他的笔下,恍然间瞥见了自己熟悉的味境。
或许是因为同为安徽老乡的缘故吧,我对陈晓卿的字里行间,总有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。
他写安庆的炒米配鸡汤:
炒米用的是上等糯米,浸软后沥干,锅里加香油少许,糯米用竹筲来回拌炒,出来的炒米表皮皲裂,通体金黄,香气扑鼻。安庆人说,三个炆蛋一碗炒米,吃了走起。
我虽不是安庆人,但家乡池州也有吃炒米配鸡汤的习俗,小时候爸妈也会做这些给我吃。时隔多年未尝,自以为早已经将它忘到九霄云外,没想到如今光是看到这几行话,幼年炒米配鸡汤的香气仿佛已经扑鼻而来。
他写自己心中的“珍珠翡翠白玉汤”——伏羊汤:
十六岁之前,我从没有正式下过“馆子”。那年暑假,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,一下松弛得无所事事,于是跟我爹到宿州(当时还叫宿县)开会。
可能因为伙食太差,有天中午,我爹带着我出来,径直到了南关电影院门口,进了一家现在记不得名字的饭馆。我爹让我找座位,自己则去开票。一会儿,一屉包子和两碗汤便上了桌。我爸从一只小碗里擓了一勺羊油辣子,放在我的碗里,橘红色的固体物在滚汤里慢慢融化扩散……肉是顺着动物肌理切的,一小片一小片薄如蝉翼,半透明地散落在汤的表层。
我很小心地吃了一片,很有嚼劲,香,而且回甜。进而再喝汤,浓得像奶一样,非常鲜!苍天啊,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呢?那碗汤和那个赤日炎炎的夏天以及我上颚烫出的水泡,就这样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深处。”
读这一段的时候,我也在想,属于我的“珍珠翡翠白玉汤”又是什么呢?
应该是爸爸烧的仔公***。
小时候就爱吃这道菜,还经常和爸爸、妹妹抢鸡肠吃,老妈则是在旁边一脸嫌弃:“那么脏的部位,你们仨居然抢着吃?”
毕业了怀念这个味道,才发现身边大大小小的馆子都烧不出这个味道。无奈回家问老爸:“为什么,为什么同是仔公鸡,外面没有一家餐馆能烧成你的味道呢?”
后来才稍微有点明白,原生态饮食一旦离开故土,原料、作料的供应都不可能有以前充足地道,再加上这道菜在我最珍贵的童年岁月里、在家中的餐桌上出现过,它的独特滋味自然而然地被铭记在心,自此,仔公鸡最正宗的口味,只会是老爸锅铲下的味道。
除了字里行间能让我引起强烈的共鸣之外,陈晓卿对食物的理解也让人钦佩。
作为鼎鼎有名的《舌尖》大导演,我一开始还以为,他一定会在书里推荐很多富丽堂皇的饭店、高大上的餐饮会所。没想到,他偏爱的,根本就不是高堂庙宇,而是人间的烟火气。
在陈晓卿心里,最好的美食永远都是家里的味道。除此之外,好的味道一定在一个个走街串巷、破破烂烂不起眼的小店。
“在我看来,酒店里是没有好早餐的,最好吃的早餐都在居民区的寻常巷陌中,冒着烟火气的地方。”
他很少会推荐说哪家餐馆一定要去吃,他笔下的食物,总是与人穿插关联。无论是和父亲一起吃的伏羊汤,还是张老师的西瓜酱、外婆家的腊肉,都为食物中添加了一剂至味——温情。
陈晓卿为什么那么受欢迎?我想,沈宏非早已经给出了答案:
“吃喝有道,写字有气。各人笔下有各人的气,这个不服不行。
陈晓卿的气,是地气——不是从地里冒出来然后被他一把弯腰接住,而是酝酿于丹田,厚积于舌根,薄发于舌尖,逆向地深入泥土,深入地表,深入人心。”
罗永浩认为冯唐是他人生中的榜样和引路人,夸赞冯唐干一行成一行的真本事最值钱。在罗永浩看来,冯唐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,思维认知中更加注重稳扎稳打,即使跨界多个领域,转换多个赚钱赛道,依然能够稳若泰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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